安順市2023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4月2日至3日。
根據《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和《貴州省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告》,為做好安順市2023年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和實施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在貴州省委組織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安順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各縣(區(qū))黨委組織部及市直各招錄單位具體實施。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4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現場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安順市西秀區(qū)北山路市公安局業(yè)務大樓4樓會議室;
2.報考公務員職位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安順市人才交流中心原辦公區(qū)(西秀區(qū)中華東路金鐘廣場門口湘南酒店旁)。
三、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招錄公告》規(guī)定,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2023年安順市公開招錄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2023年安順市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四、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一)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在線打印的《報名信息表》1式2份,審核后1份報考人員持有,1份留存審核單位。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黨員證明、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證書等)。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錄公告》及職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以下情況還須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1.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并同時提交《畢業(yè)證取得承諾書》(附件3)。
2.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職在崗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附件4)。
3.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附件5)。
4.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除高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外,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
5.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退役軍人須提供退伍(轉業(yè))證明。
6.報考本縣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貴州省鄉(xiāng)村振興三類縣中的66個脫貧縣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的在編在崗事業(yè)人員還須提供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工作滿3周年且連續(xù)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證明。
7.報考本縣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在職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qū))主任、副主任還須提供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任職3周年以上且連續(xù)3年考核稱職及相當等次以上的證明(任職時間可合并計算)。
8.報考駐村所在縣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職位的由省、市(州)、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組織選派的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或鄉(xiāng)村振興駐村工作隊或曾擔任第一書記或工作隊員的人員須提供駐村所在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駐村工作表現情況和任職連續(xù)滿2周年證明(兩類工作隊的任職時間可累計)。
9.報考定向殘疾人職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殘聯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符合職位要求的殘疾等級。
10.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有關證明材料。
(三)所有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原則上均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及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四)現場資格復審考生提交的所有資格復審材料均需備齊原件及復印件供審核,審核人員只收復印件。
五、工作要求
各縣(區(qū))黨委組織部及市直各招錄單位須按照《招錄公告》和資格復審人員打印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資格復審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復審結果需告知考生。復審合格人員必須書面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6)。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從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順延遞補,安順市委組織部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
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官方發(fā)布的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資格復審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手機、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有關事宜
(一)安順市的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必須完整、真實、準確。
(三)安順市委組織部發(fā)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安順市人民政府網站(www.anshun.gov.cn)上公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公告,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到相關網站查閱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及時撥打各招錄單位(附件7)或考務辦電話進行咨詢了解。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同時,我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安順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0851-33283359
監(jiān)督電話:0851-33283574
附件1:2023年安順市公開招錄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2023年安順市公開招錄人民警察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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