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遵義市桐梓縣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條例》、《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以及《桐梓縣干部調配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編制缺額情況,經縣委編委會研究,決定公開選調63名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桐梓縣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擬選調工作人員63名。詳細職位見《2020年下半年遵義市桐梓縣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詳見《2020年下半年遵義市桐梓縣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為保證教師隊伍穩(wěn)定,本縣教師不得報考除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外的其他選調單位;
縣內報考人員須為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
縣外報考人員須為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且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愿意放棄身份的也可報考。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作風優(yōu)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本縣報考人員需在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范圍內服務滿三年(2018年及以后招聘的事業(yè)單位人員按照簽訂的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縣外報考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近三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3.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協(xié)議(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的;
4.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的情形。
四、選調方式及程序
公開選調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請,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單位)黨委(黨組)擇優(yōu)推薦報名。
3.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2020年下半年遵義市桐梓縣縣直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本縣報考人員經桐梓縣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審查備案,縣外報考人員經所屬地組織人事部門審查備案后,由報考者提交到選調單位;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附件3);
(5)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考生須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附件4)并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簽字蓋章。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各選調單位按照報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不足2:1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若發(fā)現(xiàn)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崗位報考人數(shù)少于15:1人的,不進行筆試,直接舉行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筆試成績不帶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職位報考人數(shù)超過15:1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5:1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行面試環(huán)節(jié))。職位報考人數(shù)不足15:1的全部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在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jiān)督下由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以及和崗位的匹配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成績不帶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末位成績相同一并進行考察)。面試環(huán)節(jié)考生比例不足3:1時,面試分數(shù)需達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及名次不帶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xiàn)、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并復核其報考資格條件等,綜合考察后作出考察結論,形成考察材料。
六、研究確定人選
各選調單位召開黨委(黨組)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匯報,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工作需求,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報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體檢
各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由各選調單位研究確定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八、公示與調動
考察及體檢合格的人員,經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選調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選調各環(huán)節(jié)均在桐梓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予以公示。
九、紀律監(jiān)督
(一)嚴格工作紀律。公開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縣監(jiān)委和縣委組織部的監(jiān)督下進行,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開選調計劃取消??疾旃ぷ魅藛T涉嫌違紀的,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須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選調工作。
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桐梓縣縣直事業(yè)單位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
縣紀委監(jiān)委:0851-26622763
縣委組織部:0851-26621980
咨詢電話:0851-2665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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